近日,
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
发布通知,
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
缴存限额标准。
详情如下
调整时间
缴存单位应于2025年7月至9月完成2025年度(公积金年度)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工作。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。
缴存比例
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%,下限均为5%。
缴存基数
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(自然年度)月平均工资,上限为34,925元(本市202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);下限为2,080元(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)。
月缴存额
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,191元,合计为8,382元;下限均为104元,合计为208元。
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在上述区间内依规确定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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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
编辑/明敏
责任编辑/蓝辉龙
三审/常立波